2016-08-25T16:12:35+08:002016-07-0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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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6日出版的第27期第二組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》刊登了《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》,此規條將於2016年7月7日正式生效。澳門大學將根據上述規條於7月17日開始實施停車場收費,校方呼籲現時停泊於校內停車場的外訪車輛須於收費生效前離場,否則依法處理。

澳大自2014年遷入橫琴新校區以後,大學校園及部分設施均對外開放,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設施的管理,保障使用者的安全,為師生及訪客提供便利,澳大 制定《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》。鑑於停車場管理涉及保安人員、設施維護等多項營運成本,基於“用者自付”的原則,澳大決定徵收停車場泊車費用。澳大表 示,在制定收費標準時,校方已充分考慮市場的價格、車位需求,以及用家承擔能力等多項因素。澳大作為由公帑支持的公立大學,會在體現大學社會承擔的同時也 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。 

根據澳大停車場《管理規條》,校方將於7月17日零時開始實施收費,時鐘泊車收費標準與澳門公共停車場基本一致,泊車時間的上限為連續八日,違例者 校方將要求治安警察局鎖車及移走車輛,車主必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費用,並繳付所需的泊車費。校方呼籲現時停泊於校內各停車場的外訪車輛必須於收費生效前 離場,否則依法處理。 

另外,校方將為澳大的師生及職員提供收費豁免過渡期,在完善配套設施以後,最遲於2017年1月1日才開始對校內師生徵收泊車費用,澳大師生、職員和持有校園卡的人士可購買月票,若以時鐘計算者則可享半價優惠。 

若對是項《管理規條》有任何查詢,可致電88228651與澳大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聯繫。

新聞來源:澳大保安及交通事務處